江苏省苏州市的医疗保险是什么时候开始交的

2025-04-01 17: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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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苏州市区(包括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下同)非就业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疗保险)申报缴费工作,一般都在每年1月10日开始。符合条件的伙伴们,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对于江苏省社保缴费比例,具体内容如下:
1、养老保险:
①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②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回答2:

一般情况下,社会医疗保险分为市医保和省医保,顾名思义是根据地域范围划分的。不可以超出地域范围进行报销。

回答3:

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向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其中,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2、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有关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本条前两款规定的手续时,应当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要求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及时将用人单位的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市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