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法院拟适用缓刑,但是也要符合条件。
现在法院一般会要求社区的司法所做一个评估调查,一方面由司法所来评估这个人的人身危险性和矫正可能,另外一方面是司法所要说明有无矫正条件,发给司法局是让司法局做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符合条件才能判缓刑。最终决定权在法院。司法局觉得不符合缓刑条件的,法院可能照样判刑。
判缓刑的条件:
1、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
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及时提交委托机关。
扩展资料: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而在假释环境中,剥夺政治权利仍然是从缓刑结束时开始执行。同主刑条件一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缓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司法局收到法院寄送的社区矫正评估调查表后,将材料送交被告人居住地司法所具体调查并作出评估报告,司法局审核后寄回法院,
只要司法所愿意接受被告人社区矫正的,法院就会判缓刑。
法庭还没开庭,但是将判刑的材料递交到了地方司法局,司法局也同意接收了,还仍然是需要进行开庭的。
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判缓刑的几率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