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在校大学生参军有什麽优惠政策?

2024-12-01 13: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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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吉林、山东、上海等都做了如下安排: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在这些省市,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还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如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北京、吉林、上海还规定,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在校大学生入伍退出现役后,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升本、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有的省市还规定,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