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土地规划甲级机构推荐名录评选推荐标准: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80万元以上;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具有土地利用规划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管理、城市与区域规划、地理,下同),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土地利用规划相关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包括农学、工程、环境、生态、法律、经济、管理、信息等,下同),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
(三)达到本规定要求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五条 土地规划乙级机构推荐名录评选推荐标准: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具有土地利用规划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土地利用规划相关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三)达到本规定要求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土地规划机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基本要求
一、技术装备
(一)硬 件
从事规划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计算机普及率要达到100%,管理部门的普及率要达到50%,计算机的配置应能满足工作需要;
输入设备应有数字化仪(AO)或扫描仪;
输出设备应有宽幅(AO)绘图仪、彩色打印机和黑白打印机;
网络系统应比较完善,实现数据交换和计算机资源共享。
(二)软 件
进行规划编制、设计应有地理信息系统(GIS)软件,以适应各类规划任务的要求;
应有办公系统(office)软件和相关业务的软件。
二、计算机应用水平
(一)专业技术人员
有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能熟练应用GIS软件进行规划图件编绘;
每个专业技术人员能熟练应用office软件的能力,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编制小型计算机辅助规划设计程序。
(二)管理部门人员
应熟练操作office软件,并能使用相关软件完成本职工作。
(三)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相关图件应100%由计算机绘制。
规划成果除普通归档外,还应进行电子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