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工伤、视为工伤和非工伤的范围。陪酒导致猝死是不是属于工伤一目了然。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由此可见,职工伤害事故或死亡事故认定为工伤(亡)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伤害或死亡事故是否与其本职工作有着必然联系。
上面所说的工作期间因应酬饮酒死亡的情形,不仅不符合工伤认定范围,且属于法律法规明确列举的不属于工伤的情形,即因醉酒引发伤亡的。
因为有一点需要明确:公务员上班期间陪同上级吃饭喝酒既不是法律、法规的法定义务,更不是公务员的工作职责。
但很多单位为了息事宁人、安抚职工家属,又为了不对外界所操作,一般都会与家属协商解决问题。虽然不能认定为工伤,但从安抚的角度来讲,单位都会给一些抚恤金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法律上应酬是违法的,所以不可能算工伤的。
但是中国法律很多是形同虚设的,有的时候单位也怕因为应酬吃喝造成公务员死亡家属会闹事,会帮忙打通关系给个工伤的,这就是另话了。
绝对不能算。
你应酬绝对可以选择不去。
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