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就可以。兰州市公租房申请对象
兰州市近郊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按照本方案执行。
兰州新区及远郊三县一区(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参照执行。
兰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为兰州市城镇户籍;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918元(含2918元);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5)申请人为未婚单身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
(二)新就业大学生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
(2)申请人为大学及以上学历;
(3)申请人为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行政事业或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单位参加工作不超过五年(含五年)的新就业职工,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养老保险;
(4)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兰州市的居住证;
(2)申请人已在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三年以上(含三年)养老保险;
(3)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918元(含2918元);
(4)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
(6)申请人为未婚单身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