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三纳入”是《细则》的亮点,作为一名审计人,深感责任重大,通过“四学”《细则》,领会其深刻内涵和目的意义。
一学《细则》,认识出台重大意义。在审计风暴席卷全国、反腐剑指最高层级的关键时刻,《细则》由7个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又一重要法规制度,也是我国审计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成果,表明了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学习《细则》,要深刻领会《细则》出台重大意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领导人员经济责任追究是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归责、定责、究责以及评价,是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归结点,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制度保证。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细则》的适时出台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学《细则》,明确经济责任主体。《细则》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内容、评价、责任界定、结果运用以及组织领导和审计实施等重点,规定要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将为推动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添一把火,为推动权力入笼加把锁。《细则》首次明确经济责任主体,要建立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轮审制度,即审计机关对重点审计对象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根据党委和、干部管理监督部门的要求,审计机关可以对上述中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主要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看看“一把手”们在任职期间干了什么、怎么干的、效果如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审计密切关注权力运行的轨迹和关键节点,不仅关注权力运行过程,还关注权力运行结果;不仅关注什么该做,还关注什么不该做。
三学《细则》,掌握新增审计内容。一是债务纳入审计,避免拍脑袋决策。《细则》细化明确了地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党政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国企领导的审计内容,将地方性债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情况也列入了审计内容。二是编制纳入审计,财政供养只减不增。《细则》确定,将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三是党风廉政纳入审计,领导责任全面审查。《细则》中,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保护、民主改善、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也纳入审计内容。
四学《细则》,重在宣传贯彻执行。这次《细则》规定的审计内容更加细化,追责措施更加明确,对优化、深化反腐倡廉制度,推动反腐倡廉进程,能起到实实在在的作用,必将会在对领导干部的监管、反腐上有所改观。因此,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好国家新政策,将是《细则》见成效的关键。各审计机关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细则》的重大意义,以改革创新精神和强有力措施确保《细则》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强化牵头意识,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工作机制;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细则》各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