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时期的行政管理制度:中央设相、卿士(行政)卜、祝、史(祭祀)师(军事),地方设侯、伯.可以说是分封制.因为当时,中央只是控制较大的地盘、人口、军队,对其他诸侯、部落并没有直接管理的行政权力,但是诸侯与部落承认中央的地位,接受中央的调遣,在诸侯、部落内他们有自己的军队、享有自主权这些已经符合了分封制的条件到秦朝才真正建立中央到地方一套系统管理机制,叫中央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