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论上你母亲的实际交费年限+视同工龄已经满15年(养老保险一般是从92年开始实施的,之前的工龄视同交费年限,但是要有档案证明),所以符合规定了,不过,需要注意,不是所有的地方在交满15年(含视同工龄)了,可以不交了,等退休,如果你那里不可以这样做,现在不交了,将来到退休年龄的时候,要么需要补交,否则不能办理退休,要么可以办理退休,但是养老金被大打折扣,这个你一定要咨询当地社保才能明确的,是否可以不交了
2.医保的交费年限,通常比养老要长的,一般是25年左右(具体看当地规定),到退休年龄交费不满规定年限的,需要在退休的时候一次性补足,这样才能享受退休医保待遇的,你母亲的情况有点特殊,不知道92年之前的工龄是否可以视同医保的交费,如果能视同的话,就可以少补好多年的费用,这个一样需要你咨询当地医保明确
3.现在养老和医保基本上是捆绑交费的,如果暂停养老,恐怕也医保也无法交了,除非当地的政策规定不是捆绑交费的,这个还是需要咨询明确
现在社保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政策规定,各地都是在大框架下制定符合当地的政策细节,而你所提问,全部都是属于细节,所以,不能一个明确统一的答复,建议亲自咨询当地社保比较好
一、你母亲退休的条件:
1.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达到15年以上。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是55岁。
我国是在1988年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你母亲开始缴费年份不会早于此。
参加社会保险之前在公有制单位工作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龄,称为视同为缴费年限,可以增加养老金的金额。
“中间空了7年的养老保险费”最好补缴。
不补缴虽不影响到时退休,只是缴少得少。
你母亲应该在满55岁的那个月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二、医疗保险费同样要缴满15年。
医疗保险费与养老保险费实行捆绑缴纳。缴费终止可以不同步:退休时医疗保险费没有缴满15年的,不影响退休,退休领取养老金后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直至缴满15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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