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没有说明星期天不上班是打旷工,相反这是不合法的规定,你们可以去劳动举报,也可以以辞退为由除解劳动合同,仲裁要求赔偿。
旷工规定主要来源于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
没有这规定,是用人单位自定的。
劳动法没有规定星期天不上班算旷工,但是劳动者也应该知道,在我国除了标准工时制度以外,还有综合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时制度,后两者制度在公司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批准后,可以灵活的安排上班时间,一般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已经约定好,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么公司调整上班时间时应该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协商一致就是违法。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按照综合工时制度或不定时工时制度工作,一般在每个计时周期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总工时,就是合法的;
而,公司依据法律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劳动者应该严格遵守,如果公司采用综合工时制定或者不定时工时制度,那么公司这么处罚是可以的。
如果劳动者的公司确实违法法律,劳动者可以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法》(注意第三十九条)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