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有什么影响

2024-12-05 18: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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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领取失业保险金不会影响其他任何的福利待遇,不用担心失业保险金的提取带来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只需要注意失业领取金的提取与再就业后的续保期间的问题即可。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机构对符合领取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期间需要领取的生活费。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必须是单位缴纳保险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入职工作后又再次失业的,缴纳保险金费用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回答2:

这个不会影响下一个工作的。失业金是在工作期间缴纳的五险里面的失业保险获得的。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关于领取期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样,每个月都要由单位和个人缴费。北京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目前为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也就是说,如果每月的缴费基数是10000元的话,工作单位会为员工缴纳80元的失业保险费,员工个人则缴纳20元。这笔钱每月都会从工资里扣除,因为金额不像养老保险费和医保费那么高,因此很多人也就没有重视起来。等到“失业”那天,更想不起还有这个待遇可以享受。

失业保险不能由个人去申领,而是由用人单位去办理。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自己也需要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就可以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失业保险

回答3:

1、在失业保险机构要求退还失业金的时候,证明个人已经不符合失业金的标准,如果不退款失业金则会影响个人征信问题,导致个人征信收到影响。甚至被列入黑名单中。 2、如果长时间还未退还,失业保险机构将会对个人进行起诉,甚至会背上骗取失业金的刑事责任。 3、失业金本就只是为失业人员的基础生活保障,每月金额是数额是比较小的,如果在要求退还的情况下是要退还的,免得得不偿失。

回答4:

领取失业金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