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肯定是A了依据最高法对于合同法的司法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乙和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当然,合同有效并不代表乙就有权处分房产,也不代表乙就可以主张房屋过户,而事实上,乙是无权处分房屋的,如果房屋无法买卖和过户,乙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给丙造成的损失由乙承担但无法履约和合同是否有效并不等同,乙可以和丙签订买卖合同,合同当然是有效的,但是乙事实上无法履约,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