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招标的范围有哪些?

2025-04-02 07: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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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强制招标的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这是针对项目性质作出的规定。从项目性质上说,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大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为了保证项目质量,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国政府普遍要求 制定了相关的法律。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这是针对资金来源做出的规定。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自有资金。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这类项目必须招标,是世界银行等国际多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所普遍要求的。另外,这些贷款大多属于国家的主权债务,由政府统借统还,在性质上应视同为国有资金投资。

扩展资料:

强制招标的原因

从各国的情况看,由于政府及公共部门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税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是纳税人对政府和公共部门提出的必然要求。

因此,这些国家在政府采购领域、公共投资领域普遍推行招标投标制,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私人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必须实行竞争性招标,否则得不到财政资金的支持或审批部门的批准。

强制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即投资额多大的项目需要招标,何种性质的工程需要招标,采购额多大的设备、材料需要招标,什么品种上的设备、材料需要招标,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发文公布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强制招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回答2:

强制招标范围有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

扩展资料:

强制招标范围的详细情况: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这是针对项目性质作出的规定。通常来说,所谓基础设施,是指为国民经济生产过程提供基本条件,可分为生产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前者指直接为国民经济生产过程提供的设施,后者指间接为国民经济生产过程提供的设施。

基础设施通常包括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讯、水利、城市设施、环境与资源保护设施等。所谓公用事业,是指为适应生产和生活需要而提供的具有公共 用途的服务,如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由于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基本上以国家投资为主,特别是公用事业项目,国家投资更是占了绝对比重。

从项目性质上说,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大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为了保证项目质量,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国政府普遍要求 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即使是私人投资于这些领域,也不例外。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这是针对资金来源做出的规定。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自有资金。

其中,国有企业是指人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资本占企业资本总额50%以上的企业以及虽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制权的企业。

全部健全有资金投资的项目,是指一切使用国有资金(不论其在总投资中所占比例大小)进行的建设项目。

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是指使用国家通过对内履行政府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及国际多刺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资金进行的建设项目。这些以国家信用为担保筹集,由政府统一筹措、安排、使用、偿还的资金也应视为国有资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强制招标

回答3:

强制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强制招标范围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机电产品国际采购规目、科研课题、特许经营权、矿产资源、药品采购等领域。本章主要介绍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机电产品国际采购项目三类。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报国务院批准执行。从项目公共属性、资金来源以及项目规模标准等要素,确定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琐目范围和内容(图1-1)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

①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项目;

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上述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招标: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以暂估价形式(未经过实质竞争)包括在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且达到上述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需要注意的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正在修订,其中可能产生以下调整:上述单项合同估算价的规模标准将提高额度;使用民营资金投资的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将免于强制招标;一个项目中可以合并组织实施采购且合计金额达到规模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即使分散采购也应当招标。

2)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法》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由国务院和省市自洽区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进行公开招标;投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需要分别采用邀请招标,或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竞争性建商等采购方式,有关具体内容见本书第八章。

3)机电产品国际采购项目。根据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部令〔2014〕第1号),依法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国除采购项目包括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中采购原产地为中国关境外的机电产品;

第二类是政府采购项目货物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原产地为中国关境外的机电产品;

第三类是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 机电产品国除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规定执行。

回答4:

回答如“(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这些都是不负责任的答案。
我的理由: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原文如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该条款非常明确,套用这些条款的前提是“工程建设项目”。

回答5: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4)国家融资项目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