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没有婚姻状况,没写未婚,如果是想办理结婚的话,需要当事人对自己的婚姻状况做一个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给予办理。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带户口本,身份证,社区居委会证明到民政局开单身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填加未婚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