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种相邻权受到侵害的情况,首先应该及时向相关部门(物业、居委会)反映,请求帮助解决;而对于调解未果的,则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需要加以说明的是,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则需要由相关部门对楼上传出的“音乐”噪音做出鉴定,证明噪音的确影响到了相邻的正常生活。如果楼上邻居家的“音乐”声确实达到了噪声的标准,则应该立即改正其不当行为,并承担相应的精神赔偿责任。
《物权法》第八十四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九十条 相邻不动产之间禁止排放、施放污染物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在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矛盾的,应当运用法律调节彼此间的矛盾,使他们有权从邻方得到必要的便益,并防止来自邻方的危险和危害。同时,对各自所有权的行使也应有所节制,不能损害邻方的合法权益。因此,相邻关系实际上是在斟酌相邻各方的利益和公共秩序后,对行使所有权的一种限制或节制。享有地上权(见用益物权)的人,也应适用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
楼上邻居扰民,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先请物业出面协调,或者双方自己协商处理,如果要直接向法院起诉,或者选择报警处理的话,就要先收集、保留并固定好相关的证据先。
根据相关法律,针对这种情况有以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楼上扰民,如果你有确凿的证据,是可以投诉他,但是毕竟是邻居还是要和谐的处理比较好,一方面可以到楼上去和他协商一下,另一方面可以找物业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