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回婚姻登记当地法院起诉才能离婚吗?”:不需要,但要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就是到他的户口所在地起诉。如果他也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并且他现在没有常住地的:你可以在自己常住地的法院起诉。
2、“在怀孕期男方就经常实施家庭暴力,但女方当时没有留下证据”:当时没有留下证据,现在也可以找证据?如果有当时的邻居证明、有村委会的证明、或者是他现在也自己承认等都可以。
3、“听说分居两年可以诉讼离婚”:不是,不分居也一样可以诉讼离婚,只是如果能证明因感情不合已经分居2年,可以作为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可以准予离婚。
4、“但不知道需要提供什么证据?”:需要提供你这2年都因感情不合一直在外地没有回家的证据,一是当初你如何出走的证明、二是你在外租房居住的证明、三是你些年你一直是自己居住没有回过家的证明,可以是他的承认、他家邻居和你现在住处的邻居或村委会(居委会)或房东的证言。
5、“如果判离了,需要回当时领结婚证的地方领离婚证吗?”:不用,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与离婚证有一样的效力,都能作为合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
6、提醒一声:
(1)你这样出走,对孩子来说是不负责任,对你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不利、也对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利;在决定起诉离婚之前,不能回家看看孩子、顺便打听一下他的现住址和联系方式吗?这样也有利于起诉。
(2)如果孩子归他抚养,会要求你付抚养费的。
有能够证明你们分居两年的证明就可以诉讼离婚了,在男女任何一方户籍当地法院起诉,判离婚后,在男女任何一方户籍地结婚登记处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了,祝你以后生活幸福!
需要法院判定才能离婚。
离婚的条件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离婚的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可。因此,分居两年并不会自动离婚。两个必须要件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夫妻分居有两种类型:
第一种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
第二种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的理由。
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因关于分居的举证比较困难,一般要双方共同认可。分居两年并不能自动离婚,它只是判断离婚的一个因素,离婚只有通过民政部门登记或者法院诉讼离婚才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不需要回当地,在你所在地就可以,但是失踪两年需要有证据,一半是派出所登记,否则很难证明
找家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绝对可靠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