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后又回归家庭但是没领结婚证,赶他走他不走怎么办?

2025-03-23 23: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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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之后,又复婚,但没有结婚证。说法自相矛盾。离婚之后,没领结婚证,叫同居,不叫复婚。当然不算合法夫妻。合法夫妻必须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也就是领结婚证。

《婚姻法》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