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股份少5%的大流通股东频繁短线交易行为就需要监管,一个基金或机构占有少于5%的股份,频繁性短线交易,加剧了个股异动,造成了多输的局面,这种情况很可能是大的股份少5%的大流通股东的短线挂在卖单上吓唬散户操纵股价,加剧恶意投机。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对于多次买卖的短线交易,有关规则作了最严格的限定,即:对于多次买入的,以最后一次买入的时间作为六个月卖出禁止期的起算点;对于多次卖出的,以最后一次卖出的时间作为六个月买入禁止期的起算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