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综合知识测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即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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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综合性知识考试,简称“公基”,具体包含时事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经济、管理、公文、中国历史、文化、科技、地理等多方面的知识。2001年以前的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的一直把《公共基础知识》作为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之一。
2001年以后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对考试科目和考核内容作了调整,取消了公共基础知识作为独立一科的考试内容,而增加了申论,同时,将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压缩作为常识判断在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中加以考察。此外,公共基础知识比较频繁的作为全国各地事业单位招考的必考科目。
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关于公共基础知识的考核则不尽相同。有的省份也取消了公共基础知识作为独立的一科,如云南2006年,河北省2006年、湖南2006年、河南2006年等,都将公共基础知识作为行政能力测试的一部分。其中,云南、河北等省和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一致,将这部分内容以常识判断的形式作为行政能力测试的一部分内容加以考核。
而湖南省除了在判断推理部分考常识判断,还将公共基础知识作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的一部分内容加以考核;有的省份还继续将《公共基础知识》作为独立的一科加以考核,如江苏省2006年。
把公共科目列为笔试单独一科的省份,考试模式也不相同,基本上趋于标准化测试,即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用计算机阅卷;但仍有一些省份采取传统的测试方式,即考试题型分为主观试题和客观试题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