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来讲合适,因为该黑车司机的行为已经是涉嫌故意杀人了。
下图是案发现场。
肇事者为何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呢?根据他本人的供述来看,主要还是因为穷,怕被罚款。谭某家里的条件非常艰苦,家中有两个还在读书的孩子和一个患有精神病的妻子,他是家里的支柱。开面包车载客也是生活所迫,当时辅警颜文雄站在副驾驶前面,身体贴着车头前面站,而谭某在开车,他首先是低速推着这个警察往后退了几步,该辅警一直在喊他停车,并用手扒住车身。看到已经摆脱不了该辅警,心里一发慌,他就加速往前冲,想摆脱辅警。颜文雄被车子带着往前走了 5、6米远后摔倒;之后,面包车的右后轮从其身上压了过去,谭某表示他没有注意到车子压到辅警颜文雄身体哪个部位,从他的表述中,可以得知他当时感觉到已经压着人了。
“从他身上压过去之后,仍然加速往前冲,想赶紧逃走。”但是谭某开车跑了一公里路以后,就被后面开警车的警察追上并拦了下来。以下是当时在车上乘客的证明词,基本与司机表述的一致。
上诉状认为,谭某泽主观上不具有杀人故意动机,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理。判断上诉人谭某泽主观上是否具有杀人的故意应从两方面看,一是谭某泽是否明知,何时明知受害人在其车辆前后方,二是如谭某泽知道受害人在车前后方,是否故意有放任肇事车辆碾压受害人的行为。
另外,辅警在执法的过程中也有过失。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四十条,第七十条规定,交通警察纠正违法行为时,应该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当遇有机动车驾驶人拒绝停车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手臂等伸进车辆驾驶室或者攀爬车辆,强行责令机动车驾驶人停车、不得站立在被拦截车辆行进方向的行车道上拦截车辆等行为。
谭某是初犯,而且家里实在困难,且平时待人和善。这个案子还有一个让人很心酸的地方就是谭某若不是家庭贫困,也不至于做出如此荒唐的事。但是事已至此,只有接受法律的制裁,作为被害人拿那一方大概率希望其被判处死刑,毕竟一条年轻的生命已经逝去。而如今看来,谭某或许不会被判处死刑,因为事发后,当地近四十名村民联名出具恳求信希望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谭某泽从轻处理。恳求信称,谭某泽平日为人和善,从小无父,家中贫苦。其妻子有精神病因,目前儿女尚幼,他是家中唯一的生活支柱。这个原本贫困的家庭如果失去了唯一的劳动力,未来的日子可想而知,不过即使不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也是在所难免的。何时出狱,就只有看他表现了。
合适,辅警是为人民服务
有法必依 违法必究。判决没毛病,支持
必须合适
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