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我4万元,我申请了强制执行,后对方还了我1万,我与对方又签了份补充协议?

2024-11-30 23: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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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如果对方是有钱恶意不还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拘留。如果能查出他有除生活必需外的其他财产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或拍卖。
2、如果对方是欠钱实在还不起的话,是不可以拘留的。通常有如下处理方式:
  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欠债人或许可能采取拖,如果上法院起诉,对欠债人来说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
  3.实在无钱可还,即使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欠债人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在欠债人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2:

当然可以啊,这是和解协议中的一部分,当事人自愿的意思表示,当然是非常赞同的

回答3:

可以啊这都是正常的,但是必须要在法院的法官监督见证下进行,如果他不按约定还款,还是可以再次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