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文件提出质疑,质疑书上的被质疑人是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同时写上?还是只写其中一者?

2025-03-24 14:31:42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采购人是政府采购的主体,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可以只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函上特别要写明质疑项目的名称和编号,(被质疑人)可以不写采购代理机构,在具体质疑事项描述中可以提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如果采购文件中载明有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应该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出质疑。
2017年12月26日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五条 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
第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
第十二条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