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 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 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注意其中有一句: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换句话说就是,关键时刻政府可以便宜行事,如果你能请到一个好律师,也许官司有一打,否则,还是认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