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电子签名比手写签名更有证据力?

2025-04-16 03: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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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要理解什么是电子签名,需要从传统手写签名或盖印章谈起。在传统的商务活动中,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与真实,一份书面合同或文件要由当事人或其负责人签字、盖章,以便让交易双方识别是谁签的合同,保证签字或盖章的人认可合同的内容,属于签字或盖章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这样在法律上才能承认这份合同是有效的。

从法律上讲,签名(签章)有两个主要的证明功能:即标识签名人的身份和表示签名人对文件内容的认可。另外,随着司法鉴定技术的发展,可以基于褪色原理,对文件制成的时间、印章笔迹形成的时间做出鉴定,得知该文件大致的签署时间。同时,对书面文件进行改动会留下痕迹,容易被人察觉。以上就是采用书面签署文件的方式所能起到的证据作用。

如上文所述,手写签名有两个主要证明功能和一个附加证明功能。如果电子签名技术要替代手写签名,就一定要具备下列三个功能:

1.标识签名人的身份;

2.在对有关数据电文进行电子签名以后,该数据电文无论是保存在存储器上还是在网络中传输,都必须具有防止他人篡改文件的功能;

3.可以证明电子签名的签署时间。只要通过技术手段能够替代手写签名的证明功能,电子签名技术就可以运用在数据电文的签署上,且能够被法律认可其证据效力。能够在电子文件中识别双方交易人的真实身份,保证交易的安全性和真实性以及不可抵赖性,起到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作用的签名的电子技术手段,称之为电子签名。

根据上述对于数字签名技术文字上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到,经过CA中心认证的数字签名技术具有如下特点:

(一)在经过CA中心审核认证后,通过颁发数字证书可以证明数字签名者的身份;

(二)数字签名者可以通过其控制的私钥来加密其需要对外发送的数据电文;

(三)在进行数字签名后,对数字签名的任何改动都能够被发现;

(四)数字签名者在利用数字签名技术签署数据电文以后,对该数据电文的任何内容和形式的改动都会留下痕迹,被人发现;

(五)在数字签名系统中,普通采用了时间戳技术。因此签名者在数据电文上加盖数字签名时,同时也会加盖时间戳,这可以非常准确地表明数据电文进行数字签名的时间。

正因为经认证的数字签名技术具有手写签名或盖章同样的证据功能,甚至其证据的可靠程度还要高于手写签名,因此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回答2:

在《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中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第十三条中规定了合法电子签名所必备的四个要素: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从法律条文上来看,一个有效的个人电子签名不是随便PS一下就可以的。电子签名里有着我们看不到的技术手段,通过这些技术手段,能够确保电子签名人的“真实身份、真实意愿、签名未改、原文未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