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为每年的12月4日。
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扩展资料
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
1、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表明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而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是国家权力的行使者。
2、人权保障原则
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4条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保障原则从此成为一项明确的宪法原则。
3、法治原则
该原则的核心思想在于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宪法修正案第1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权力制约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宪法日
每年的12月4号是国家宪法日 意义在于树立全民法律意识,尊重宪法,建设法治国家。
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决定把每年12月4日制定为国家宪法日。每年12月4日,国家都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从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到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
扩展资料:
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的首个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是中国的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不可或缺的。2014年11月1日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决定,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正式确立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参考自拉利用:百度百科-宪法日
12月4日,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
我们国家宪法日是每年的哪天?
12月4日是我国的宪法日,每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