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自费后医保给报销吗

2024-12-02 1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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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医保中心办理过医保登记后,可以先自费看病,然后在医保报销。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三十六条参保人员因公出差、探亲期间或经批准转往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及外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用人单位垫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由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

扩展资料:

《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先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职工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

(一)起付标准按不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以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类医疗机构5%,二类医疗机构10%,三类医疗机构15%;

参保人员在本年度内住院达两次以上,从第二次起,起付标准依次递减30%,但最低不得低于50%;

(二)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不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一类医疗机构15%,二类医疗机构20%,三类医疗机构25%,退休人员负担上述比例的80%;

(三)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年度累计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4 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具体办法另定;

(四)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每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转发——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