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城区招生总数确定第一分数线,在第一分数线内未完成到校指标的城区初中,录取分数线下降10分,按成绩依次录取,额满为止,未完成的指标收回,用于招收按中考成绩和志愿批次进入第一分数线,但未被到校指标录取的考生。完成到校指标后按中考成绩和志愿批次排序进入第一分数线的考生,一律按公费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