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违法
首先,单位的正常工作范围的地域不属于个人隐私范围。
其次,员工在单位中的工作行为是属于单位管理的正常范围的。举个例子,你在单位工作,领导在场监督管理你能说因为领导在旁边就构成侵权吗?
实际上所谓的监视器就是管理者的眼睛的一种延伸方式,既然领导有监督,就不能说是违法。当然,这会让人感到别扭,但既然是谈法律,我只能讲是否违法。
再次,我认为安装摄像头在两个前提下注意一点,一般就不会构成侵权。
一个前提是安装必须公示告知相关人;
另一个前提是安装范围必须限制于不直接侵犯隐私的范围,比如单位办公范围,这本身不涉及隐私,但安装在换衣间等地方就不可以了。
要注意一点是即使在上述条件下,也不能随意将所监管到的内容随意公开,否则也可能涉及侵权。
北京市草案规定,本市重要部位、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交通道路和重要基础设施应当安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具体地点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区县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具体地点,但涉及公民隐私的地点(浴室、商场试衣间、酒店客房等)不得设置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采集点。公共图像信息的内容涉及公民隐私的,应当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不得随意扩散。
用人单位在办公场所安装摄像头这一行为本身并不必然构成对员工隐私权的侵犯,但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可以随意使用摄像头。
应受到如下限制:
首先,安装监控设备应当按规定报批备案。
其次,应当向员工明示先知,因为这些监控手段的使用会使雇员的人格尊严部分丧失,如未明示则有偷窥之嫌。
第三,监控仅限于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监控的内容仞限于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有关,如单位的更衣室、卫生间、浴室等处不得设置,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公共场所都可以安装公共安全图像系统。
第四,用人单位对受监控的员工个人隐私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公开。
第五,员工有权知悉监控信息资料的储存情况,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妥善保存监控信息并定期限销毁。
第六,公民享有平等权,所安装的摄像头应面对整个办公场所,不得只针对特定的一个人。
目前法律对这一块的规定确实不够具体,在现实把握上有难度,就算有公司员工认为公司做法不妥,由于法律上的规定比较笼统,所以这类案件很难进入司法程序。
不违法的吧,车间、办公室是公共工作场所,装了闭路监控没什么问题,别在洗手间这些地方装就是了。
说什么侵犯人权,中国人的人权可保障的不怎么样,世界人权宣言都签了几年了人大还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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