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婚礼过了三年有一个女儿 现在男方 悔婚 女方需不需要还彩礼钱

2024-12-04 19: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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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需要。第一,彩礼钱为结婚的订礼,算是约定结婚的信物,现在你们可能没领证,但已办过婚礼,且已过三年,也已经有了一个女儿,已构成事实婚姻。第二,是男方悔婚,你本身在无过错的前提下,属于受害者。第三,你们的女儿,双方都有抚养义务和责任。

回答2:

嗯……都有小朋友了……悔个屁,去办理离婚!小朋友的生活费学费一样都不能少!彩礼钱不用退!(如果没有结婚证的就需要走法律程序!可以去咨询一下律师事务所的!应该不会收费!或者是法院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也不要钱的)

回答3:

办了婚礼,就是事实婚姻,在一起过了三年,还有一个女儿,现在男方悔婚。女方不但不应该退彩礼钱,还应该要男方给精神损失费,和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也会支持女方的,婚姻不是儿戏,不登记就可以为所欲为,法治社会绝不允许这样做。

回答4:

不需要,凭什么,孩子都吃你生了,你现在又变卦,女孩最好的青春都葬送在身上,凭啥还要退礼钱,没给你要青春损失费就算便宜你男方,人渣!

回答5:

你们都有了一个女儿,而且是男方悔婚,这个彩礼钱肯定是不要还的,现在应该是讨论女儿扶养的问题,除非这个女儿与男方无关,是女方骗婚的,如果是这种情况那就要退还彩礼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