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房屋在所有权转让时,原产权人应当向新的产权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和结余的情况,而且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该房屋账户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过户。
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建议对公共维修基金进行过户,办法请咨询当地房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