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职责。
《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发[1986]94号)规定:公安机关对全国城乡道路交通依法管理,包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检验、驾驶员考核发牌发证、路障管理以及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管理等。
但《关于研究道路交通管理分工和地方交通公安机构干警评授警衔问题的会议纪要》(国务院办公厅国阅[1993]204号)中规定:公安部门将公路标志、标线的设置和管理连同原划拨的专项经费一并移交给交通部门。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一)、拟定道路交通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三)、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实施对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
(四)、指导、监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
(五)、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警
城市道路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隔离护栏.交通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设置和维护.设置费用纳入道路建设工程预算,维护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城市道路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隔离护栏.交通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设置和维护。
交通局负责设立,交警维护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