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兵律师当亲属或朋友因突发事情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许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开始千方百计的想办法托人托关系见见他们,想知道他们有没有在里面受苦,是否受刑讯逼供?是否缺衣少物,需要打钱?是否身体健康,生活适应?在了解情况的同时,也更想把家人的关心传递给他们,希望他们不要因一时冲动进去后受不了生活的变化,情绪恶化而闹出更大的事情来。家人的这些想法非常好,也是社会安定的善良源泉。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涉及刑事犯罪的人员是不能见任何亲属的。甚至电话也不能打。所以,家人是见到不到他们的。那应该怎么办呢?唯一的办法,是委托律师会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近亲属可委托律师作为在押人员的辩护人,辩护人对在押人员有法定的会见权,通信权。甚至在刑事诉讼最重要的侦查阶段,也只有律师才能会见在押人员。所以,在押人员的亲属可以通过委托律师的方式曲线达成上述的目的。但是,律师会见也是要遵守法律规定的,必须按法律规定进行会见,不能传递非法信息,不能进行录像,更不能把家属蒙混带入会见。有经验的律师在第一次的会见中所起的作用非常大。在了解在押人员的自身情况及涉案情况后,有经验的律师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给在押人员解除法律疑难,对案情作客观分析,也可以做好在押人员的心理工作,使之更好的适应看守所的生活,给他们建立生活的希望。同时,律师会见后,也会和家属进行心理沟通,使他们及时了解在押人员的各方面情况,给家属作专业的法律分析,使家属也放宽心境,正确面对亲属的变故。知道大概法律处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家人应该怎么办。甚至于,在及时发现在押人员有不负刑事责任或不在场证据的情况下,律师可以和办案机关及时沟通,使不应关押的人员及早释放。或根据情况为被关押人员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控告。从而使得被关押人员的权益得以被有效维护。所以,万一家人发生事件被关入看守所时,家人正确的做法不是赶紧找各种关系了解情况,找各路人员吃饭进行疏通。这并不能改变什么事情。最重要应该是第一时间找律师介入,了解情况,客观分析,对在押人员进行心理辅导,监督办案机关的行为合法性,并综合法律和实际情况及时应对。从而快速,合法处理事件,规避因家属不懂法,或家属找的人不懂法而使在押人员错过侦查阶段维护自己权利的宝贵时机。 淮安刑事律师 孙兵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