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为离职员工出具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可见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时,出具离职证明,是一种义务。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
实际上,离职证明,对单位没有多大坏处,只是证明员工离职,并不能说明其他问题。对于单位而言,不想员工跳槽到其他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或者出具一些“暗藏杀机”的离职证明,不仅伤害了员工的心,更证明自己的“小气”,缺乏应有的胸怀。“合则来,不合则散。”如此简单的道理,对于某些用人单位而言,却如此难以理解。而对于那些被动离职的员工而言,更是一大伤害,没有离职证明,一时半会儿没找到工作,连失业保险金都无法领取,实在是悲哀。
小小的离职证明,却能够发挥大作用,很多时候,没有离职证明,拦住了很多人的求职新路。只有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让用人单位和员工都有一个良好的职场心态,履行好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够让职场循环步入良性轨道,少一些职场纠纷,多一些良好氛围。
参考资料:劳动法 (法律法规)-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客户咨询:是否必须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如果不出具,公司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离职证明是指员工离开原企业时,由原企业所开具的关于该员工的受雇职位等信息的证明。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凭据,也是劳动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重要资料。《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离开原单位时,公司应为劳动者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证明,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有为依法离职的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公司如果没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为已离职的员工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在您提出辞职并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用人单位就会给您开具离职证明,并且要在15天内为劳动人员办理档案以及各项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劳动人员也应当按照双方当时在合同中的约定,完成好工作交接,这样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也会比较爽快,如果用人单位一直不出具离职证明,应当承担法定责任。
是的,必须。
1. 给员工开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第一款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 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