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英国的诗人拜伦的伯父是世袭贵族,他去世后,侄子拜伦获得了世袭的爵位
泛泛地说封建等级制度的基础就是封建土地所有制。
8世纪中期,法兰克宫相查理·马特的采邑制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形成的一种形式而已。整个欧洲后也广泛采用了采邑制。
若非要深究的话,很长时期内西欧实施采邑制,中,东部地区更倾向于世袭领地制。
我只知道东欧和俄国在15、16世纪之前是世袭领地制,这与采邑制不同,采邑制以服役为条件,采邑领受者对于土地只有占有权,不能世袭、转让或买卖。官职易人,采邑收回转手。而世袭领地制正相反。
欧洲封建等级有两个金字塔,一个是传统的皇权,另一个是神权(欧洲受基督教影响深远,有时神权更和逾越皇权)
国王(与皇室成员)-各级爵位(公,伯,男,子)以及骑士(其实在欧洲封建国家有很高的地位)-各级大臣,受分封的领地主-商人小手工业者-自由农民,平民-雇佣佃农农奴
教皇-主教-各级传教士-(之后的如上)
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日耳曼人建立法兰克王国,宫相,查理马特改革,施行“采邑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封建等级制度。西欧封建等级制度就像我们中国西周的封建等级制度一样,也是分封诸侯,领地世袭,不过他们的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最下层的是骑士。参考;初三历史书。呵呵
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骑士
黑暗,由天主教会控制,皇帝须得到教主的加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