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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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举行宴会,始皇很高兴。可是有一个思想保守的博士名叫淳于越,原齐国人。他当场批评周青臣是阿谀奉迎。他说:“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他批评秦始皇废分封,置郡县。
说如发生大臣篡权之事,无以自救。他又讥讽说:“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丞相李斯当场进行了批驳,他指斥淳于越是“愚儒”,还谴责儒生们“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他认为这样一群儒生是一种危险势力,建议始皇坚决制止他们的非法活动,并提出了焚书的建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焚书坑儒 (历史事件)
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
第二年,两个术士(修炼功法炼丹的人)侯生和卢生暗地里诽谤秦始皇,并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调查,审理下来,得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全部“焚书坑”及“坑儒谷”遗址坑杀。此即为“坑儒”。两件事合成“焚书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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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又称“焚诗书,坑术士(一说述士,即儒生)”,西汉之后称“焚书坑儒”。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
“焚书坑儒”一词出处《史记·卷121·儒林列传》的说法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
经常被“坑儒”观点引做证据的是《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秦始皇长子扶苏的话(“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西汉末孔安国(孔子10世孙)《〈尚书〉序》亦言:“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
西汉刘向《〈战国策〉序》:“任刑罚以为治,信小术以为道。遂燔烧诗书,坑杀儒士”。
同时秦始皇焚书并未焚烧医学、农牧等技术实用书籍。
焚书事件
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1年-前221年)由于社会逐渐进入青铜时代,中国的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一些平民百姓逐渐从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他们面对纷乱的社会状况,希望通过思索和钻研前人治世理念寻找到一条可以使社会安定,百姓不再流离失所的救世之路。
于是产生了诸多的学派学说,并撰写出无数著作,史称诸子百家。
隋朝的牛弘提出“五厄”之说,论中国历代图书被焚毁,首当其冲即为秦始皇焚书,二是西汉末赤眉起义军入关,三是董卓移都,四是刘石乱华,五是周师入郢。
而刘大魁作《焚书辨》,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一句,宣称书是项羽焚烧的。但是汉朝无人就此指责项羽“焚书”,尽管他是刘邦的敌人。
坑儒事件
而在焚书开始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在当时秦首都咸阳将四百六十余名术士坑杀,即为所谓的“坑儒”。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指两件事。
一、在秦始皇三十四年,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次事件就是“焚书”。
二、在秦始皇三十五年,方士卢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败后,私下谈论秦始皇的为人、执政以及求仙等各个方面,之后携带求仙用的巨资出逃。秦始皇知道后大怒,故而迁怒于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审讯,抓获460人并全部活埋。此次事件就是“坑儒”。
焚书坑儒巩固了秦王朝的中央集权统治,钳制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暴政也加速了秦王朝的灭亡。
这一事件开启了封建时期愚民统治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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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向秦始皇提出的焚书建议:
(1)除《秦纪》、医药、卜筮、农家经典、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销毁。令下三十日后不交的,处以黥刑并罚苦役四年;
(2)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3)有愿习法令者, 以吏为师。
秦始皇批准了李斯的建议。不到30天时间,中国秦代以前的古典文献,都化为灰烬。留下来的只有皇家图书馆内的一套藏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焚书坑儒
据《史记·儒林列传》中记载“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由此处可见,秦始皇当时坑杀的的确不是儒生,而是术士。但为什么这么多年我们在课本中学习的内容都是说秦始皇坑杀的是儒生呢?这个原因就稍微有些曲折了。
从汉代开始,可查的史书记载都是在说秦始皇焚经书坑儒生,久而久之的这个观念就自然而然地深入了人心,比如西汉刘向的《战国策》中记载“任刑罚以为治,信小术以为道。遂燔烧诗书,坑杀儒士”。自此秦始皇的这口大锅算是彻底背了下来。
上面也说过真正的“焚书坑儒”焚书不假,但当时秦始皇焚的大多是对秦有反对倾向的诗词以及方术相关书籍,坑的也不是儒生,而是方士、术士。后来之所以会变成坑儒,这也跟秦始皇大量坑杀方士、术士离不开关系。
焚书坑儒
相传秦始皇为了长生不了,养了大批的方士给秦始皇修炼仙丹,而道士炼丹之说本就是子虚乌有的东西,靠炼丹炼出长长生不老的仙药显然是不可能的。彼时秦始皇也时常派方士去海外求取仙药,而卢生就是秦始皇圈养的众多方士中的之一。
三十二年秦始皇派卢生出海去寻仙岛,向神仙求取长生不老的神药。卢生领命出海寻药,不料药没寻到,但是回来时带回一本名为《录图书》的谶书。在古代谶书是用来预测接下来要发生的大事的占卜用书,古人一向奉谶词为天命所示。而卢生带回来的这本谶书上书:“灭秦者,胡也。”也正因为这个原因,秦始皇将这个胡误会是北方的匈奴,于是派大将蒙恬率三十万大军去抗击匈奴,与此同时下令修筑了著名的万里长城,来抵御匈奴。虽然后面我们都知道了,灭秦的确实是“胡”,但这个胡却是秦二世胡亥。某些方面来讲,这些谶文确实是很神奇了。
焚书坑儒
然而在这期间,秦始皇并没有放弃长生不老的梦想,仍旧不断的派方士出海求长生不老的仙药。这些方士自己知道求药之事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再去求多少次药都是一样的结局,而秦始皇又因为一直求药未果,性情越发暴戾。卢生之流的方士再次炼丹失败后,怕始皇知道炼丹之事是假,求药也是假,之后会追究自己的责任,便在密谋合计一起叛逃。
焚书坑儒
秦始皇得知几人叛逃后自然暴怒,自己供他们吃供他们喝,炼丹还要给提供材料。这些人倒好骗了自己这么久,招呼都不打一声说走就走,这事搁谁身上不生气呢?最令人生气的是,你走就走,走前卢生还不忘讥讽一下秦始皇。这下可好暴怒的秦始皇,命人追捕大量叛逃的方士、术士,并将抓捕的方士、术士坑杀。
没有叛逃的术士下场也没好到哪去,因为卢生的骚操作,连累了不少不知情的同行,都收到逮捕审问。并且这连累的还不仅仅只是同行,始皇生气烧了方术典籍就算了,盛怒之下干脆将一些对自己稍有微词的诗词经文全部一起给烧了,这便是焚书坑儒的原因。
焚书坑儒
俗话说,上有所好,下必趋之。正是因为秦始皇对长生不老的追求,才让众多的神仙方士出来期满皇帝以换取声名,但是不健忘的秦始皇孜孜不倦,没有忘记自己长生不老的理想,结果就是这一些术士因为欺骗而赔上性命。他们自己有推脱不了的责任。
秦始皇之后,焚书断断续续还有,除了清朝皇帝动辄文字狱之外,其他的稍微不糊涂就不会打起烧书的注意,毕竟遗臭万年的事情。
但是坑儒之后几乎没有坑儒的事件发生,一个皇帝基本上都知道长生不老可能不过是梦想,另外就是那一些江湖术士没有大规模地跑到皇帝跟前吹嘘说自己可以找到不死之药。
出于警示作用,这一点或许就是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积极意义。
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第二年,两个术士(修炼功法炼丹的人)侯生和卢生暗地里诽谤秦始皇,并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调查,审理下来,得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全部“焚书坑”及“坑儒谷”遗址坑杀。此即为“坑儒”。两件事合成“焚书坑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