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内部矛盾(即内因)是事物自身运动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部矛盾(即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第二位的原因。 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原理具有深刻的实践意义,它是“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方针的哲学根据。正确处理独立自主与引进外国先进技术的关系,既反对“闭关自守”,又反对“崇洋媚外”等方针,是它在实践中的运用。
简单的是:
内因就是个人因素,主观条件!
外因就是外界因素,客观条件!
事物的内部矛盾即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部原因,简称内因。
事物的外部矛盾即该事物同他事物之间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外部原因,简称外因。
内因和外因之间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1、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
中国有特殊的国情和矛盾,我国的发展首先要靠内因,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
2、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
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我国的发展还要利用外因,必须坚持对外开放的方针,利用其他国家的资金、技术和市场,促进自己的发展。
3、外因要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坚持独立自主和实行对外开放是辩证统一的。实践证明,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