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
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
1、以区域城镇化发展趋势研究和武汉市土地资源、环境容量评价为基础,科学预测城市发展规模,合理分布城市人口。
2、以武汉市市域生态、交通和用地适应性分析为基础,调整城市地区的功能结构,优化主城汉口、汉阳、武昌三镇的空间布局,促进三镇均衡协调发展。
3、在对国内外同等城市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突出超前性和适应性要求,合理确定现代化城市用地和各项建设标准,作为制定各专项规划的依据。
规划范围
.总体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城镇地区和主城三个层次。市域规划范围即武汉市行政区域,面积8467平方公里;城镇地区规划范围包括主城、外围7个重点镇及其间的农业和生态用地,面积2256平方公里;主城规划范围以三环路以内地区为主,面积约85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具体划分见总体规划基础资料汇编第4部分)。
武汉市城市规划区以规划的外环公路为基本界线,结合自然地形、行政区划,东面到陶家大湖至葛店一线、南面到罗汉山至赤矶山一线、西面到永安至李集一线、北面到天河至滠口一线,并包括龙泉山、索河、道观河、木兰山等风景区,新洲火车站、金口和大咀预留港区以及新洲城关、新沟镇、纱帽镇、黄陂城关 (前川镇)等,面积为3086平方公里。
城市性质定位
武汉是湖北省省会, 我国中部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交通、通讯枢纽。
城市发展目标
规划确定城市发展的总目标是:把武汉市建设成为经济实力雄厚、科学教育发达、服务体系完备、城市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社会高度文明并具有滨江滨湖城市特色的现代城市。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要合理分布市域人口和生产力,完善城镇体系结构与布局;保护耕地,注重蔬菜基地的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利用自然山水条件建设市域风景名胜旅游体系,实现市域空间资源的优化配置。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基本方针是 :严格控制主城人口规模,适度扩展主城用地范围;积极促进小城镇的发展,强化建设一批重点城镇,形成以主城为核心,城镇地区为主体,区城关镇、中心镇、一般建制镇为基础,辐射到广大农村集镇居民点的多层次、网络状的城镇体系。
城镇地区规划
实施武汉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布局的战略转移,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缓解主城人口过度密集及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在规划期内逐步形成主城紧凑发展,重点镇各具特色,交通联系方便,山水绿地穿插其间,生态平衡、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地区发展格局。
城镇地区内主城要以内涵发展为主,适当地外延扩展。阳逻、北湖、宋家岗、蔡甸、常福、纸坊、金口等 7个重点镇是城市建设的重点,规划通过国家公路主干线、铁路、港口等大型项目的建设布置,带动人口、工业和一批重大工程向其聚集,促使重点镇形成规模。
主城规划
武汉具有滨水城市特色,由于长江、汉水的分隔,主城已形成汉口、汉阳、武昌相对独立的城市格局,利用江、河、湖、山等自然条件分隔,规划江北、江南两个核心区,在核心区周围布局 10个中心区片,在主城边缘布局10个综合组团,核心区、中心区片、综合组团之间以轨道交通线、快速路及主次干道相联系,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的布局结构。
.规划的核心区要集中体现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和中国中部地区中心城市的职能,重点布局以商业、金融、贸易、办公、信息咨询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用地。其中江北(汉口)核心区规划范围为东至大智路、兰陵路,南至长江、汉水,西至武胜路,北至京汉大道,面积6.35平方公里;江南(武昌)核心区规划范围为东至武青三干道,南至中山路,西至长江,北至规划的武车路过江隧道,面积3.50平方公里。
各中心区片重点布局行政、文化、娱乐、体育、商业等公共设施及居住用地。
各综合组团重点布局大中型工业区、居住区、大型对外交通设施、市级商业副中心、教育科研设施、博览中心、体育中心和全国性、区域性大型市场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