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社会建设是人民最为关心的问题。 我们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同时把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是经济发展的成果的体现到改善民生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社会和谐社会。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必不可少的保障,也是为能使我国更加富强的更加和谐的必要条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社会建设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体现了我国广大人民的迫切愿望和要求。 进入21世纪,我国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影响了我国社会建设的质量。 1、城乡区域两极分化逐渐严重,贫富差距大,收入分配不均匀,城乡差距的加大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在社会建设中,改善民生问题,实现城乡经济的一体化发展,缩小贫富差距,就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对城乡地区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达到优化资源配置,以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强化支农惠农政策,发展城乡地区的生产力,从而实现农民持续增收,以缩小城乡的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2、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尤其是物价上涨和住房问题得不到解决。伴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与人民的收入不相当,人民的生活质量的不到提高。面对这一问题,必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抑制物价的过快上涨。同时必须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广大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在城乡区域,看病贵,是最普遍的现象,却一直以来得不到解决,社会建设加大对医疗的投入,同时加大对社会保障投入比例的增加,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是符合广大人名最迫切的愿望有利于提高人名的生活质量,从而有利于社会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促使社会的和谐与安宁。 最重要的是要在社会建设中把解决住房问题放在解决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要位置。住房是重要多的民生问题,也是当前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住房贵,是广大人民面对的一大难题,应当把解决住房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加快建立适应全体居民需要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特别是要健全廉租住房制度。住房是人民生活的基础,解决好住房问题,有利于稳定人民的生活,解决了人民最担忧的问题,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大举措,从而有利于民心安定,和更好的投入到社会主义的建设之中,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3、就业难。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要充分利用我国的人力资源来发展我国的经济社会。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条件。但是,就业却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村有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只有让广大农民就业了,才有稳定的收入。转移剩余的劳动力,使其充分的就业,就必须加强其培训力度,使他们掌握一定更的技术运用到生产领域之中。就业不仅是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问题,同时还有大学生就业。 大学生就业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大学生是我国的只是分子,经过多年的学习毕业后却面对就业难的问题,这是社会建设的一大损失,是人力资源的损失。国家要积极引导大学生就业,为社会主义的建设注入的活力。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推进就业体制改革创新,同时,要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统筹城乡就业和富余劳动力转移,建立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促进就业,以增加居民的收入水平,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4、农民工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学难。随着就业问题的解决,转移劳动力,留守儿童以及随父母转移的孩子的受教育问题也是广大人民关心的。教育是每个孩子的权利,也是国家发展的后备力量的基础。应改变教育制度,城乡区域孩子教育都是公平的,面对留守儿童应给予的关怀。国家应加强对教育的投入与支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培养的优秀人才,为社会建设而服务。 这些问题都是广大人民最迫切的愿望和要求。社会建设改善民生为重点,是体现了人民的意志,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体现,加强社会建设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举措,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 三、社会建设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体现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要求发展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社会以建设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抓住了维护个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抓住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和影响社会和谐安定问题的关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之一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社会建设以改善民生为其重点。解决好民生问题,从而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更好的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社会建设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是实现建设四位一体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共同富裕,也是实现更高水平的社会理想,从而实现共产主义的奋斗目标。 因此,社会建设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是我国社会建设的中要举措,将有利的推动我过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更好的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人都幸福安康的社会局面。
这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国策还有现阶段国情决定的。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作为人民权利的保护和捍卫者,需要以人民的利益为行动决策的最主要出发点。同时我国的国策有一条是以人为本,还有我国现在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