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汽车改装适当放宽
根据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二)更换发动机(限同品牌、同型号);(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新规定除了对于一些机动车的变动放宽了,改装变更手续也简单多了。根据原来的规定,改装前要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并向所在地车管所递交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一系列证件,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改装,改装后还需去车管所重新登记相关改动信息。新规定则简化了许多,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车辆管理所应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改装的话只要不改变基本的设施就行了比如加个尾翼,开个天窗换个座椅,疝气等都没问题加个导航,装个DVD,装个GPS,换个轮毂这也可以只要不改变车的颜色,发动机就可以这样去年审的时候都是不会管的
动力方面火花塞,增强接地线,加增压什么的实际上问题不大,申车时主要是看外观和灯光刹车等。灯光原则上安装氙气灯的话必须要有透镜。不过这些问题都不大,只要外表上没做大的改动,可以在申车时找车虫,价格一般在50到200之间,相信楼主也不差这几个小钱
改装归改装,不动这几样,都可以商量,非要改,必被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