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般港澳区居民、华侨换车需要满足面居住本市情况
更新指标管理
第三十条单位或需要更新汽车应自完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本市起6月内提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视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更新指标直接取申请更新指标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款第()(详见)项规定居住本市条件名2辆汽车1辆取更新指标
名机车应依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未办理能取更新指标
第十三条两内没发逾期未使用摇号式取增量指标行且同符合条件申请增量指标:
()居住本市包括列情形:
1.本市户籍员;
2.持本市效居住证且已近连续2本市缴纳(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非本市户籍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
4.持效身份证明近2内每本市累计居住9月港澳区居民、华侨本市办理签注或居留许连续满2且每本市累计居住9月台湾区居民及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连续满2且每本市累计居住9月外
指标申请(条件符合网直接申请)
是否用居住证办理更新。指标保留。?
依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一般港澳地区居民、华侨换车需要满足下面居住在本市的情况。
更新指标管理
第三十条单位或个人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更新指标可以直接取得。申请更新指标的个人,应当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详见下方)项规定的居住地在本市的条件。个人名下有2辆以上小汽车的,只有1辆可以取得更新指标。
个人名下有机动车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但未办理的,不能取得更新指标。
第十三条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已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地区居民、华侨,在本市办理签注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指标申请(如条件符合可在网上直接申请)
第六条单位或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可以通过指定网站http://xqctk.sztb.gov.cn/)办理;不能上网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办理。
建议先在网上进行申请,如不批准的再与相关部门联系看是否可以补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