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管理有哪些不同?

2025-04-15 15: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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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管理,是相互联系的两种不同的管理行为。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管理的依据不同。目前,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管理主要依据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文件和政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主要依据《民法通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政策。(二)管理的性质不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管理是一种行政审批行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则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三)管理的内容不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管理主要是决定某个事业单位是否可以成立,并确定其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事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主要是确认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单位住所等;同时,还包括依法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法人执行《条例》,依法保护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等内容。(四)管理的范围不同。目前,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审批管理范围,主要是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机关和部分社会团体举办的事业单位。而登记管理的范围,除了上述事业单位外,还包括国有企业举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也就是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范围大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五)管理的环节不同。就机构而言,审批决定的是某个事业单位是否可以成立。即使批准了该机构成立,当批准文件发出时,该机构实际上还未存在。因此可以理解为:审批只是批准“去成立”。而登记则是对已经存在的机构进行审查,看其在人员、设施、住所、开办资金、法定代表人等方面是否达到有关要求,即是否“已成立”,是否具备了法人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当一个事业单位虽然已被批准成立,但在人员、设施、资金等方面尚未落实的情况下,是不能以法人资格对外开展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六)管理的时域不同。在一般情况下,机构的审批具有事前性和一次性,即只是事前决定是否开具“准生证”。而登记管理则具有事后性和长期性,即登记管理是对事业单位发展过程的某些方面的“认定”管理和“追踪”管理。(七)管理的手段不同。审批管理是一种行政权力运作,以下发“红头文件”为主要手段。登记管理主要是运用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审核年度报告等行政执法手段,对合法行为予以肯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八)管理的量度不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审批管理,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实际需要,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既要考虑必要性,也要考虑可行性。比如,在事业单位机构审批管理中,假设甲、乙两个省都收到了要求成立某个事业单位的申请报告,其机构名称、职责任务、成立理由等各方面情况都完全一样,但由于两个省的实际情况不同,甲省批准成立,可能是恰当的,乙省不批准成立,也可能是恰当的。而在登记管理中,执行的是同一个《条例》,依据的是同样的标准,那么,对情况完全相同的两个事业单位,就应当要么都予以核准登记,要么都不予核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