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好像没这个方面的文件 不过个别地方有相关文件
符合享受学费补贴基本条件的人员,经批准参加学习后,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即双证书),经包头市市公务员局对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认定后,其学费由包头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以发放研究生津贴的方式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补贴标准为: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即双证书),由包头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以发放研究生津贴的方式报销学费的15%,所在单位报销50%,个人负担35%;学习期间的书杂费不予补贴。补贴标准适用于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含2015年12月31日前已报名参加学习未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期间在中央民族大学攻读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报考条件:包头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含职大、夜大、函授、自考)、工龄3年以上(含3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12年12月31日,工龄是指累计工龄)的在职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登录包头人事人才网查询报名方式、申请和办理学费补贴的程序。
参考资料http://v.huatu.com/
我这里给你查到了一个包头的和你说的类似的问题,供你参考一下:
符合享受学费补贴基本条件的人员,经批准参加学习后,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即双证书),经包头市市公务员局对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认定后,其学费由包头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以发放研究生津贴的方式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补贴标准为: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即双证书),由包头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以发放研究生津贴的方式报销学费的15%,所在单位报销50%,个人负担35%;学习期间的书杂费不予补贴。补贴标准适用于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含2015年12月31日前已报名参加学习未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期间在中央民族大学攻读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对公务员参加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培训学费补助作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办法》,今后我市符合学费补助条件的公务员,经批准参加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培训,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后,通过市人事局认证,其学费将由市财政补助40%,所在单位补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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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助教,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等措施来改善研究生的学习,通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制度1,将原来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明确、科研和生活条件。所以: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读研究生国家是否有补贴,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生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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