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历史悠久,早在8000年前的氏族公社时期就有人类居住。
清朝时属河南省怀庆府。
1945年9月8日建立焦作市。
1948年3月改为焦作县。
1949年10月15日,改为焦作矿区,划归平原省新乡行政专员公署领导。
1952年11月15日,平原省撤销,焦作矿区划归河南省新乡行政专员公署领导。
1956年7月9日,改为焦作市,由河南省直接领导。
1959年12月1日,修武、博爱两县划归焦作市领导。
1960年8月15日,撤销修武、博爱两县建置,并入焦作市;撤销温县建置并入沁阳县。
1961年10月5日,恢复修武、博爱、温县建置,归新乡行政专员公署领导。
1974年1月19日,焦作市属河南省和新乡地区双重领导。
1982年3月,焦作市划为省辖市。
1983年9月1日,修武、博爱两县划归焦作市领导。
1986年1月,温县、武陟、孟县、济源、沁阳五县划归焦作市领导。
1988年,济源县改为济源市。
1989年,沁阳县改为沁阳市。
1997年,孟县改为孟州市,济源市归河南省直接领导。
2006,焦作市辖沁阳市、孟州市两市,修武县、武陟县、温县、博爱县四县和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四个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