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因此,你司上述无形资产可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五年来摊销。
根据财税[2008]1号文的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所以具体按多长时间摊销,要看具体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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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一般是按合同规定受益年限(法律未规定)或法律规定使用年限(合同未规定)或合同规定与法律规定(两者均规定)受益年限中较短者作为其摊销年限进行摊销,再或者合同、法律均未规定,则摊销年限不应少于10年。
10年是税法规定的。不是所有的都是不低于10年。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专利技术申请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才按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进行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