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车肇事,我带着的那个人是否有承担赔偿的责任

2025-03-23 05: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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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甲是机动车所有人且有过错(将车交给无驾驶资格的你驾驶),承担按份责任。不是连带责任,你俩既没有约定连带,法律又没规定连带。
乙不是机动车所有人,不是驾驶人,没有责任。

回答2:

  1. 甲将车交给无证的人驾驶,应承担本案的连带赔偿责任。

  2. 现在,你们可以要求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然后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就会认定甲的责任。

  3. 乙方无责任。

回答3:

  楼主无证驾驭,承担主要责任。
  甲如果知道你无证,承担次要责任;如果不知,楼主承担全部责任。
  坐车的乙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