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方负主要责任,具体赔偿需要更加实际情况来判断。包工头招用的工人,在从事承包业务中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伤害的,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或者转包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或转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有权向包工头追偿。
法律分析
因受害人死亡产生的费用,包括:丧葬费,以及办理丧事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的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受害人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收入不详的,可参考当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的,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定残或死亡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农民工在工地上死亡的这种意外事故,对于家属来讲,家属可以直接向包工头追责的,不过,具体也要看工人在工地上死亡的原因,如果是工人们之间打架斗殴,或者工人酗酒、吸毒导致这样的结果的,工地是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楼上的注意,如果没有建筑资质的,就是农村里常见的那种自己组织的建筑队的话,就不属于工伤,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只能适用法律中关于雇工的规定,而且只要你们没有建筑资质,那么就能判定工人自己也有过错,就能减轻你家的赔偿责任。
这属于工伤,即使是他操作违规导致触电,你们也得承担赔偿责任,但不一定是60万,工伤保险条例里面有明确规定,可以查看你们当地的条例关于因工死亡的相关规定
请问你老爸的建筑队有建筑资质吗?如果没有的话那么死亡的工人也有责任,或者你还可以举证他有重大过失,这样就能减轻你们的赔偿责任了。
要赔偿的款项包括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被抚养人生活费(未成年的计算到18周岁)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增一岁赔偿数额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算;死亡赔偿金为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的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0年,但60岁以上的增一岁赔偿数额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算.
具体数额要看你所在的是什么地方,因为地方标准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