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随便冻结帐户吗?

2025-04-14 09: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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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冻结帐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宁乡市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回答2:

法院并不可以随便冻结账户,一般都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之后才可以对相应账户进行保全。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回答3:

不可以! 需要的时候才可以! 比如别人申请强制执行时 法院可以冻结账户 甚至可以从账户上划钱给申请人账户上!

回答4:

法院视具体案情,可以依法做出冻结相关账户的裁定的。

回答5:

当然 不可以随便 冻结 法院 做任何事情 一定要依法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