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房产过户给我需要什么手续?

2024-12-03 02: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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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到房管局办理使用权继承手续。

过户是采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事物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过程。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扩展资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

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

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

如离婚的,提供(1)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2)法院《民事调解书》或(3)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

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

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注意事项:

1、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与他人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也必须提供。

2、 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亲自来公证处作放弃继承声明或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过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继承公证

回答2:

过户房产和户口本上有谁没有一点关系。这房子属于你爷奶共有财产,你爷爷只有一半的处置权,另一半是你奶奶的,如果你奶奶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来继承她名下房产份额,就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你爷爷),死者子女(你爹以及他的兄弟姊妹),死者爹妈(你奶奶的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继承。你爹死去的兄弟姊妹,他们的子嗣后代可以作为他们的代为继承人行使继承权。所以,你家房子需要第一序列继承人全部到齐,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选取一位继承人来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要做公证,这样那位继承人就可以凭继承协议去房管办理继承你奶名下一半权益手续,再有你爷爷把自己名下一半过户给那位继承人,这是流程,你不是第一序列,只有你爹去继承,或是你爷爷去继承,完后再过户给你,可以选择赠与或是买卖方式过户给你。

回答3:

过户需要通过国土局
如果是转赠的话,(涉及以下费用:公证费:房屋评估价的2%;个人所得税:房屋评估价的20%;或者可以去房管局先咨询一下.)。
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地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更改您为房屋产权人。
各地征收税率和收费有出入,详细情况请咨询当地的地税及房管部门

回答4:

爷爷的房产过户给你,这属于法律概念中的赠与行为。赠与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其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他人的法律行为。
这种行为需要办理赠与合同,然后进行法律公证。凭增与合同和公证文书办理过户手续,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缴纳税费。

回答5:

如果你爷爷指定你作为继承人继承房产,需要办理遗嘱,继承只有等你爷爷百年之后才能办理继承,假如你不打算以后再出售,继承是最合适的办继承没多少钱。如果现在就打算办,只能走赠予或交易,这两种都要收交易费,赠予的费用还要高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