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共同建房一方是农村户口一方是城市户口,亲戚关系

2024-12-03 05: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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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像你家这种情况,我是这样认为:你们既然已经全部转为城市户口了,就不要再想原来的房子了,送给了你叔叔,还落了个人情,别人还说你家有情有义。要不,你们想留也行,不要变动,维持原样,这样大家都知道这是你家父亲的宅基地,是你父亲的私有财产,你们自己翻盖也行。
现在你们的问题是:一、你们宅基地给你叔叔换地方盖房子,这实际上别人看来你们已经是放弃了宅基地和老房子了,因为你们已经举家迁走了,房子也没了,谁还认你的宅基地呢?
二、你们叔叔换了新地儿盖房子,你们出钱合盖,而实际上这房子跟你们半点关系也没有,名义是你叔叔的儿子的,你们出的钱也是相当于送给他们的了,那就是你父亲想出钱给你叔叔盖房,找了个借口而已。
事实上,你父亲把宅基地给你叔叔,已经是放弃了房子了,新建的房子跟你们再也没有关系了,你们出钱也没关系,只是让别人看来你们很大度,又让了地皮,又出钱赞助。如果你叔叔的儿子承你们的情,那将来你们还可以去小住,如果不让你们住,你们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你们现在所指望的就是,亲情和公序良俗了,让大家都知道你们和你叔叔家合资建房,你们可以在此居住,至于你们的利益,仅此而已啦。反正也别太指望啦!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你也可以去当地有关部门去咨询一下,心里有个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