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驾驶人可以驾车上高速公路,但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在实习期内(初次领取驾驶执照12个月内)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还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由交管局发放的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交管部门领取驾驶证时,会免费领到实习标志。

扩展资料
驾驶人须知: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2、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3、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4、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5、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习司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人